黔南自治州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依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5号)文件。
(二)办理流程
1.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2.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原有工作单位的另需单位出具终止合同书、辞职辞退书、解聘书或单位同意转档函(任选一);
(3)调档函,其中:
①县以上(含县)各级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②办理保险、失业、退休调档的,由该办理单位出具调档函;
③考取公务员或被事业单位录(聘)用的,由录取单位开具调档函;
④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⑤升学调档的,由录取学校出具调档函;
⑥应征入伍的由武装部门出具调档函;
⑦聘用为特岗教师的,由教育部门出具调档函。
注:因州内机要件不接送,转出单位工作人员需亲自提取档案,需要材料:调档函、介绍信、提档人员原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匀都国际B栋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2室(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免费
结果送达:当场出具《调档函》
联系电话:0854-8256433
(三)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