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自治州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办理


(一)办理依据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文件。

 

(二)办理条件

 

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划线的合格标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向社会公布。

 

(三)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未达到全国合格标准,在规定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发放资格证书。

 

2.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审所需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3.制证。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证已推进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

 

4.领证。复审合格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黔南州政务服务中心领取证书。

 

(四)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匀都国际B栋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3室(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免费

联系电话:0854-8234166


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