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政策解读《关于明确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我市执行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是2013年8月12日印发的《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防政办发〔2013〕82号),办理程序及信息跟踪较为单一。根据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发展运用,具备了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线上申请办理等条件,根据此情况,对原有的高龄补贴发放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参考材料

 

《通知》共参考了一份文件。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防政办发〔2013〕82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发放范围。明确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对像。

 

第二部分:发放标准。80—8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90—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扩大享受高龄补贴的范围、年龄分档和提高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通知)确定的范围和标准。

 

第三部分:资金来源。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经费纳入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其中,市本级财政负担港口区、防城区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经费的50%,负担上思县、东兴市90周岁以上(含90周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经费的50%,其余经费由当地财政筹措解决。

 

第四部分:发放管理。(一)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实行属地管理,通过线上或线下,本人或代理人申请。线上通过“慧康养”微信小程序申请,线下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社区)调查核实、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市、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二)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人员定期线上个人面部信息识别的方式进行签到认证,线上签到认证不通过的,需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现场认证。

 

第五部分:本通知实施时间: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起执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防城港市民政局

 

解读人:陈荣繁 联系电话:0770-2821976


发布: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