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 医保药品“双通道”政策问答


1、什么是医保药品“双通道”?

 

答:“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相互协作,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2、为什么要建立“双通道”机制?

 

答:①药品在临床治疗上的需求程度,通常治疗领域广泛、临床需求迫切的药品配备率高;②药品类别(适应症)会影响其在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的配备情况,大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各自配备的药品种类会有较大差别;③同类药品的竞争,相同治疗领域、相同作用机理的药品进院时存在竞争关系,会影响其配备情况;④药品的上市时间,刚获批上市的药品需要经历市场推广、临床数据积累、临床专家认可的一个过程,客观上影响了其在医疗机构配备的时间。

 

3、“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准入条件?

 

答:①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②“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并且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③“双通道”医疗机构的具体资质条件由各市医保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确定。④“双通道”药店的确定遴选标准和程序,由市医保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4、六安市“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目前有哪些?

 

答:定点医疗机构有:六安市人民医院、六安市中医院、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六安世立医院 、金寨县人民医院 、金寨县中医医院 、舒城县人民医院、 舒城县中医院 、安徽省霍山县医院 、霍山县中医院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霍邱县中医院 、霍邱县第六人民医院 、六安市第六人民医院、 叶集区人民医院。定点零售药店有:安徽四方百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店、六安市普仁大药房有限公司、六安市申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梅山路二店、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安人民医院店、六安市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都花园店、安徽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六安店、安德兴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龙河路、安徽四方百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寨将军路店、六安市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梅山新桥店、舒城博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大药房连锁总店桃溪东路分店、安徽四方百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舒城古城路店、六安市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霍山三店、安徽四方百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霍山六店、六安市平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霍山一店、霍邱博爱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街口店、安徽四方百信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叶集旗舰店。

 

5、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支付政策有哪些?

 

答:住院患者:在“双通道”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的药品费用,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并分别支付,但两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为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患者在院期间,所需外购药品原则上由“双通道”药店免费送达“双通道”医疗机构交责任医师临床应用。门诊慢性(特殊)病患者:所需外购“双通道”管理药品,必须由“双通道”医疗机构的责任医师开具处方,到“双通道”药店购药可直接结算,执行现行的门诊慢性(特殊)病待遇政策。不能直接结算的,可凭相关票据回参保地交医保经办机构手工结算。

 

6、目前我市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是多少?

 

答:根据群众用药需求,除将省“双通道”药品目录全部纳入我市“双通道”管理外,继续将“VIII因子”等3种前期“双通道”药品纳入我市“双通道”管理,保证患者用药的延续性。

 

7、“双通道”药品如何备案?

 

答:按照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药品外购备案表统一样式,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简化了备案流程,患者就诊时,医师通过院内系统查询患者所需药品院内是否配备,需通过“双通道”药店外购的,协助患者(或代理人)填写备案表(一式三份);医师按照院内药品管理规定,即时完成相关备案手续后,1份医院留存、1份患者(或代理人)留存、1份购药时由患者交于“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同时,我市积极推动医保电子处方流转中心在“双通道”药品中落地应用,实现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处方流转、备案线上办理。目前全市16家“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医保电子处方接口改造任务,简化了备案流程,参保患者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外购国家谈判药品的,实现备案“一窗办理”。另外,“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针对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实行长备案制度,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半年或一年备案一至二次,在备案表上注明起止时间,患者年初备案后,病人需要外购药品时只需到持责任医师的处方到定点药房购药即可。


来源: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