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医保:长护险期末评估热点问题解读


目前正值首轮长护险期末评估高峰期,不少长护险参保人即将面临期末评估,张大爷的老伴就是其中一员,今天,小编就领着张大爷,一起聊聊期末评估那些事儿!

 

两年前我帮老伴成功申请了长护险,最近听说长护险期末评估又要上门评估了,有这回事儿吗?

 

答:确有此事!据《关于印发〈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失能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医保待遇〔2021〕89号)文件规定,长护险失能评估期满两年,失能评估结论有效期届满前2月内,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含受托机构)会对长护险参保人员组织开展期末评估工作。

 

那我还需要像初次申请一样,带着资料前往窗口申请吗?

 

答:长护险期末评估无需参保人员提出申请!经办系统会根据参保人评估结论书落款时间,自动启动期末评估,按现行评估分配规则分配评估机构。

 

我老伴的期末评估何时开始?

 

答:长护险失能评估期满两年,长护险失能评估结论有效期届满前2月内,无需参保人员申请,由医保部门组织开展期末评估工作。

 

目前根据全市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失能评估结论有效期届满时间,我市已于2024年2月下旬起,启动全市长期护理保险期末评估工作。首轮长护险期末评估高峰期预计集中在2024年3月—2024年6月。

 

如果我老伴的长护险评估结论过了有效期,但还未开展期末评估,会影响她的待遇吗?

 

答:期末评估结论原则上于评估结论有效期届满当月作出,次月生效。如果期末评估结论晚于评估结论有效期届满当月的,可继续享受原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若您还有长护险相关问题想要了解,可拨打下方电话进行咨询!

 


来源: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