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自治州 遗属待遇申领指南


(一)办理条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死者个人账户余额和遗属待遇(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二)办理流程

 

参保企业通知遗属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遗属人员身份证件、参保人员死亡材料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死亡人员或遗属人员的银行账户信息。

 

(三)所需资料

 

遗属人员身份证件、参保人员死亡材料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死亡人员或遗属人员的银行账户信息。

 

(四)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