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自治州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指南(联系电话)


(一)办理条件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且提出待遇申领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按年缴费的;

 

3.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

 

(二)办理流程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本人向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或县级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存折)。

 

(三)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2.《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

 

(四)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