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自治州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办理指南(联系电话)
(一)办理条件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且提出待遇申领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
2.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按年缴费的;
3.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
(二)办理流程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本人向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或县级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存折)。
(三)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2.《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
(四)办理渠道及联系方式
来源: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