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医保经办热点问答知识库(医保关系类)


一、个账问题

 

标题:如何查询自己名下是否存在虚拟账户

 

内容:

 

问:如何查询自己名下是否存在虚拟账户?

 

答:粤医保--查看更多--业务办理--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打开后如存在参保人实际医保卡账户以外的账户信息,则该账户即为虚拟账户。

 

标题:广东省内没有汕头市实体卡是否可激活虚拟账户后在异地使用医保个账

 

内容:

 

问:广东省内没有汕头市实体卡是否可激活虚拟账户后在异地使用医保个账?

 

答:可以。可前往银行激活虚拟账户后,通过“粤医保”“国家医保平台APP”的医保电子凭证,可在异地使用虚拟账户里的医保个账。

 

标题:医保个账虚拟银行账号中的余额如何转移至已办理好的社保卡

 

内容:

 

问:医保个账虚拟银行账号中的余额如何转移至已办理好的社保卡?

 

答:如虚拟账户与社保卡是同个银行,需到医保窗口办理主副卡切换手续;如虚拟账户与社保卡不同银行,需办理主副卡切换或变更服务银行手续,大概5个工作日个账将转移到已办理的实体社保卡中。

 

标题:如何查询医保个账存放在哪个银行虚拟账户

 

内容:

 

问:如何查询医保个账存放在哪个银行虚拟账户中,是否有网上渠道可查询?

 

答:虚拟账户正常情况下仅生成一个,可通过【粤医保】--【我要办事】--更多--【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打开后如存在参保人实际医保卡账户以外的账户信息,则该账户即为虚拟账户。

 

标题:个账转移相关问题

 

内容:

 

个账转移相关问题

 

问:根据规定广东省内只能一人保留一张社保卡,若因办理其他城市社保卡清理汕头市社保卡后,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如何处理?

 

答:清理汕头社保卡后,个帐余额可以省内跨市使用。

 

问:“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里的两个“不”字是“无需”还是“不能”的意思?“不划转”是否代表不能医保个账不能转移,是否原参保城市(如广州)医保部门愿意办理医保个账转出手续,汕头市医保部门也不予接收?个人账户跨市使用的方式是否有统一规定?具体方式是什么?还是以原参保地的规定为准?

 

答:“不划转、不提现”的意思是代表医保个账不能转移。现除省外城市外,原参保城市(如广州)医保部门愿意办理医保个账转出手续,是仅办理转移医保关系业务。广东省内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电子医保凭证使用异地个人医保个账,具体操作方式:手机下载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首页→医保码→参保地选择→选择异地后即可使用异地医保个账。省外参保人员不适用以上操作,按原方式进行医保个账使用。

 

标题:异地医保个账如何使用及处理办法

 

内容:

 

问:从异地到汕头工作,异地社保卡内的医保个账金额如何返还?能不能返到汕头这边的社保卡?从汕头到异地工作,汕头的社保卡内医保个账如何处置?

 

答:1.如异地参保人为省外到汕头工作,可通过办理个账转移业务,将个账转移至汕头的医保账户使用;如异地参保人为省内到汕头工作,则无法办理个账转移业务,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异地医保个账;

 

2.如汕头参保人到异地省外工作,可通过办理转移业务,将医保个账转移至指定银行卡提现使用;如参保人到省内工作,则无法办理个账转移业务,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医保个账。

 

备注:1.可关注“汕头医保”公众号:《2022年5月13号“关于常驻异地个账划拨相关业务的公告》及关注“汕头医保中心”公众号,可下载“变更服务银行”填写后,邮寄到市政服务中心四楼西侧大厅20-25号窗口或医保参保所属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异地参保人为省内到汕头工作,无法办理个账转移,可通过电子凭证使用异地医保个账。

 

标题: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已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如何清退个人账户

 

内容:

 

问: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已退休人员死亡后应如何清退个人账户?

 

答: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已退休人员死亡后可以办理个账提清业务。所需材料:参保人火化证、身份证、社保卡、办理人身份证,前台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可由单位企业的经办人代办个账提清业务,通过“医保中心”公众号下载或前往医保经办窗口领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并盖单位公章。

 

标题: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死亡后应如何清退个人账户

 

内容:

 

问: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死亡后应如何清退个人账户?

 

答:办理个账提清业务:所需材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参保人火化证原件、身份证、社保卡、办理人身份证。由单位进行办理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需盖公章(申请表可通过“医保中心”公众号下载或前往医保经办窗口领取)。

 

普通单位员工,单位需前往税局办理停保减员;半责企业的员工,需前往医保经办前台办理停保减员。

 

标题:关于医保个账的相关问题

 

内容:

 

问:医保个账的拨付情况、是否已正常划拨?

 

答:可通过【粤医保】-【我要办事】-【个人权益单打印】查询最近一年内个账的划拨情况及到账时间;或通过【粤医保】-【我的权益】-【个人账户】可以查询2022年3月之后对应月份的个账划拨情况。

 

问:每月个账划拨时间并非固定吗?

 

答:个账划拨时间并非固定,每月个账划拨是根据参保人医保缴费的时间而定。如医保缴费时间为每月1日至15日,则个账划拨时间为当月25日左右;如医保缴费时间为每个月15日至月底,则个账划拨时间为次月15日左右。

 

问:如有实体卡已激活,但医保卡个账查无余额,或查询有余额但无法正常使用?

 

答:首先参保人需先确认是否存在虚拟账户。可打开“粤医保”→业务办理→更多→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点开后如存在除了参保人实体医保卡账户以外的一条账户信息,则该账户即为虚拟账户。

 

如其名下存在虚拟账户,医保卡个账查无余额、或粤医保查询有余额但无法正常使用,诉求人需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窗口办理主副卡切换及变更服务银行手续。

 

问:如有个账划拨,但参保人没有实体医保卡,无法通过电子医保凭证使用?

 

答:诉求人确认名下是否存在虚拟账户,打开“粤医保”→业务办理→更多→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点开后如存在账户信息,则该账户即为虚拟账户。如名下没有实体医保卡,有虚拟账户,则个账均划拨至虚拟账户;参保人如需使用实体卡,可到银行办理实体医保卡后,前往参保地医保窗口办理主副卡切换及变更服务银行手续;如无需要使用实体卡,可前往虚拟账户银行进行激活虚拟账户,后续即可通过电子医保凭证使用医保个账。

 

问:前往医药机构欲使用医保个账,但却告知无法使用个账支付?

 

答:建议参保人先前往其他药店使用电子医保凭证支付,如其他药店可用,则为该药店医保系统问题;如电子凭证在多家药店均无法使用,建议参保人使用实体卡进行支付,如实体卡可以使用,则前往参保地医保窗口检查电子凭证是否异常,如实体卡无法使用,则前往医保卡所属银进行处理。

 

问:医保个账如何查询个人消费支出?

 

答:可通过【粤医保】-【我的权益】-【个人账户】-【支出】-选择对应年份后即可查询,目前可查询2022年3月之后的个账支出数据。

 

标题:汕头市社保卡清理后如何继续使用个账余额

 

内容:

 

问:根据规定,清理汕头社保卡后,个帐余额可以省内跨市使用。清理社保卡即已注销,社保卡失效,现咨询汕头市社保卡清理后如何继续使用个账余额?

 

答:参保人需在粤医保小程序操作。电子医保凭证—刷医保卡,成功激活电子凭证之后,即可省内跨市在异地列入白名单的医药机构使用个账余额。

 

标题:2024年1月1日起深圳市职工医保个账不再转移至汕头市

 

内容:

 

2024年1月1日起深圳市职工医保个账不再转移至汕头市

 

自2024年1月1日起,深圳不再办理医保个账转移到汕头,目前暂不支持在汕头使用深圳电子凭证支付个账。

 

二、一次性趸缴(预缴)问题

 

标题:医保一次性趸缴(预缴)的相关问题

 

内容:

 

问:一次性趸缴(预缴)是否可以在退休前办理?

 

答:不可以。需在退休后才可申请。

 

问:是否可以通过个人医保账户或绑定亲情账户缴纳一次性趸缴(预缴)费用?

 

答:目前暂无法通过绑定亲情账户进行缴纳,也无法使用个人医保账户进行缴纳。

 

问:一次性趸缴(预缴)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答:当月的退休医保缴费完成后才能申请预缴,需在每月25号之前申请,拿到托收单后当月完成缴费。所需材料:申请报告加盖公章、预缴人员信息登记表2份并加盖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标题:退休延缴人员的医保缴至规定年限,需如何办理手续

 

内容:

 

退休延缴人员的医保缴至规定年限,需如何办理手续

 

未办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即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也需按灵活就业人员在职医保核定缴费。用人单位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参保人人数和缴费工资等缴费信息。征缴业务属税务部门业务,医保部门仅根据业务情况出具《同意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证明书》。缴至规定年限后前往税务部门办理停保即可。

 

标题:职工医保退休延缴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待遇所需办理的手续

 

内容:

 

问:职工医保退休延缴人员继续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所需办理的手续?

 

答:由单位代办或参保人直接前往税局、税务在线办理在职减员,然后缴纳退休医保,到达年限之后再停止缴费即可。

 

问:职工医保退休延缴人员缴满最低缴费年限后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答:分2种情况:已缴纳退休医保的人员,直接在税务系统内减员即可;未缴纳退休医保的人员,先到税局或税务在线办理减员后,再前往医保中心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缴纳退休医保。

 

标题:如何补缴职工医保

 

内容:

 

问:如何补缴职工医保?

 

答:参保人需在当前职工医保为正常参保状态下才能办理补缴。

 

受理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补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申报表》

 

3.个人社保明细或退休审批表或社保补收托收单或其他辅助证明资料(视具体情况收资料)

 

4.单位报告(单位申报的需盖公章),或个人报告(是指单位已注销或找不到人事的灵活就业人员)

 

5.注销户需要注销证明等

 

三、参保状态异常问题

 

标题:单位已办理减员,但医保状态查询仍为正常参保如何处理

 

内容:

 

问:单位已办理减员,但医保状态查询仍为正常参保如何处理?

 

答:单位已办理减员,参保人查询发现医保状态仍显示正常参保,可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状态变更手续。

 

标题:失业保险金停发后医保状态仍显示正常参保,将如何处理

 

内容:

 

问:失业保险金停发后医保状态仍显示正常参保,将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状态变更手续。

 

四、城乡居民医保问题

 

标题:目前粤医保是否已支持为他人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及停保手续?

 

内容:

 

问:目前粤医保是否已支持为他人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及停保手续?

 

答:1.目前已支持为他人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在粤医保--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业务办理--居民医保停保--业务类型--代他人停保;并按要求填写后提交。

 

2.目前粤医保没有为他人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的选项,需去人社所为他人办理参保登记。

 

标题:个账为直系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内容:

 

个账为直系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使用医保个账代缴直系亲属的城乡居民医保时,出现“共济关系校验失败”的处理方式:

 

1.职工医保参保人需先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首页--医保亲情账户模块--申请共济关系进行绑定,在1个工作日后查看是否审核通过。

 

2.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使用医保个账为直系亲属(本地和省内异地均可)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标题:请新增跨市流动学生参加下一年度汕头市城乡居民医保是否需要办理转移手续所需材料和流程

 

内容:

 

问:跨市流动学生参加下一年度汕头市城乡居民医保是否需要办理转移手续所需材料和流程?

 

答:由学校进行登记造册,统一为学生办理登记参保。

 

标题:居民医保缴费成功后什么时候生效?可从哪里查询是否生效?

 

内容:

 

问:居民医保缴费成功后什么时候生效?

 

答:正常参保居民医保的人员,缴费成功后自所属年份1月1日起开始生效;中途参保人员,缴费成功后次月生效;新生儿中途参保,缴费成功生成账目后可即刻生效。

 

问:可从哪里查询是否生效?

 

答:通达微信小程序“粤医保”→主页→医保查询→医疗保险→选择左上角的年份,如出现相关医保参保信息,则为生效。

 

标题:居民参保登记相关问答

 

内容:

 

问:参加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条件?

 

答:参加汕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汕头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2)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3)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居住证持有人。(4)已在本市参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问: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原则上应当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持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除外)、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所)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在签约银行开设缴费账户后,城乡居民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由经办机构在其缴费账户直接扣取。

 

参保人也可以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者村(居)委会、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所)的“粤智助”自助机上自行办理参保登记;也可向村(居)委会统一登记、造册,由村(居)委会凭名册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并由村(居)委会代收代缴保险费。

 

问: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参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一个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费用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住院待遇及家庭病床待遇。

 

标题:如何在线上查询家中小孩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状态

 

内容:

 

问:如何在线上查询家中小孩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状态?

 

答: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查询: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查询类型—录入身份证—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姓名—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起止日期—查询。

 

标题: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的资料

 

内容:

 

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的资料

 

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出生证。

 

标题:通过粤税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具体操作流程

 

内容:

 

问:通过粤税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具体操作流程

 

答:可以通过小程序“粤税通”进行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操作流程:粤税通--我的社保--城乡居民医保--登录-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五、灵活就业医保问题

 

标题:失业保险金停保后缴纳灵活就业医保的相关问题

 

内容:

 

问:参保人于2023年10月份发放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按规定当月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2023年11月份停发后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缴费的是11月份的医保还是12月份的?按规定是缴费次月1日生效,那中断的2023年11月份的医保费是否可以补缴?

 

答:2023年10月份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11月医保帐目到账后可享受医保待遇。并于2023年11月开始缴纳灵活就业将不会出现断缴。

 

标题:灵活就业医保人员应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内容:

 

问:灵活就业医保人员应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答:缴满规定的年限后,达到退休年龄,需持养老金核定表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办理在职转退休的手续。

 

六、用人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费问题

 

标题:关于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相关问题

 

内容:

 

关于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相关问题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实施办法》(粤人社规〔2023〕18号),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后(2000年起),参保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负责追收,税务机关负责对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稽核。税务机关负责对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稽核。

 

税务机关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调整、增减变动和基本信息变更申报,包括参保单位因撤销、合并、分立及其他原因提出的信息变更或注销申报。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不实,由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综上所述,单位未缴交医保的问题由税务部门进行处理。

 

标题:2000年起单位欠缴的医保费由税务机关负责

 

内容:

 

2000年起单位欠缴的医保费由税务机关负责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实施办法》(粤人社规〔2023〕18号):三、征收的具体程序(三)审核(核定):税务机关负责根据社保政策对参保单位和个人进行社会保险费缴费项目核定。参保单位和个人申报不实,由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五)追欠、查处: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后(2000年起),参保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负责追收。税务机关负责对参保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稽核。本办法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23年7月1日至本办法实施之日,参照本办法执行。综上所述,2000年起参保单位欠缴的医保费由税务机关负责,相关工单需转给税务部门处理。

 

备注:2001年1月1日起实施《汕头经济特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即2001年起我市才有职工医保,不存在补缴2000年之前职工医保费的情况。

 

七、门诊选点问题

 

标题:在线上为孩子及家人办理门诊选点登记

 

内容:

 

问:是否可以在线上为孩子及家人办理门诊选点登记及查询登记情况?如何操作?

 

答:在小程序粤医保--线上办理--门诊选点登记--家人选点即可登记查询。

 

标题:粤医保办理常住异地人员普通门诊选点的操作流程

 

内容:

 

粤医保办理常住异地人员普通门诊选点的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打开粤医保-业务办理一栏-门诊选点登记-新增选点-机构所属区划(直接选择参保人所在地区即可)-机构等级(需确认准备新增的医疗机构的等级)-名称(选择即可)

 

标题:下一年度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变更问题

 

内容:

 

问:下一年度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变更的具体时间及具体操作方式,是否可以直接线上操作?

 

答:建议诉求人在下一年度1-2月办理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变更业务。

 

1.可通过粤医保线上操作:打开“粤医保”小程序→首页→业务办理模块→“门诊选点登记”→新增选点→选择新医疗机构。

 

2.可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需要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前台填写承诺书、门诊选点变更表、门诊选点申报表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3.可在粤医保--门诊选点登记--已绑定生效的机构信息--变更--进行删除变更。(门诊选点变更仅为每年1-2月)

 

八、亲情账户问题

 

标题:职工个账亲情账户是否可以异地就医使用

 

内容:

 

问:职工个账亲情账户是否可以为在异地就医的家属支付自费部分费用?

 

答:职工个账亲情账户可以省内通用,省外不可以。

 

标题:一“码”搞定!广东职工医保亲情账号来啦!

 

内容:

 

一“码”搞定!广东职工医保亲情账号来啦!

 

家人参加居民医保没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到药店买药无法刷医保个人账户怎么办?随着广东“门诊共济”改革逐项落地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家人绑定“亲情账号”也能共同享受到相关医保权益啦,体验“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便利。

 

一、“亲情账号”是什么?

 

亲情账号是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为落实《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基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立的账号共济使用关联功能。广东职工参保人员遵循自愿原则,通过“亲情账号”授权其配偶、父母、子女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关于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符合规定的参保缴费费用,根据各地公布的办理方式操作)。“亲情账号”关系绑定后可实现与医保电子凭证“亲情账户”衔接,实现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互助。

 

二、“亲情账号”可以给哪些亲属代扣使用呢?

 

根据门诊共济改革精神,在职工医保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正常参保情况下,双方通过绑定相关功能,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

 

三、“亲情账号”绑定亲属需要哪些材料呢?

 

需提供授权人(职工医保参保人)和使用人(亲属)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常住登记页扫描件和承诺书扫描件。

 

四、如何绑定家庭成员“亲情账号”?

 

目前“亲情账号”绑定可在支付宝、微信上的“粤医保”小程序进行操作。

 

微信已上线地市(绑定):韶关、清远、汕头、阳江、湛江、河源。

 

支付宝已上线地市(绑定和代展码):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云浮。

 

01支付宝渠道

 

步骤1:打开支付宝APP,搜索“粤医保”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板块点击【亲情账号绑定】。

 

步骤2:进入【亲情账号绑定】界面,点击“绑定家庭成员子账户”,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点击“提交”。

 

步骤3:“提交成功”后,由地市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参保人可在“我的”—“办理事项”中查询审批状态。

 

02微信渠道

 

步骤1:职工参保人可以扫图中二维码,登录“粤医保”小程序,在【业务办理】模块点击【查看更多】—【业务办理】—【亲情账号绑定/解绑】线上为配偶、父母、子女绑定/解绑自己的职工医保账户。

 

步骤2:仔细阅读《温馨提示》后,勾选【已阅读以上信息并同意】,最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

 

步骤3:进入【亲情账号绑定/解绑】业务办理界面后,点击“添加共济关系”按钮,依次填写要绑定人员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绑定申请。

 

步骤4:经本地医保经办部门审批通过后,在门诊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列表中,可以查看到绑定是否成功以及绑定人员信息。

 

五、参保人如何解绑亲属“亲情账号”关系呢?

 

01支付宝渠道

 

步骤1:参保人登录支付宝-“粤医保”小程序,【业务办理】—【亲情账号绑定】。

 

步骤2:进入【亲情账号绑定】业务办理界面后,选定需要解绑的关系人,点击关系人旁的“解绑”按钮,弹出解绑提示,点击“解绑”即可解绑成功。

 

01微信渠道

 

步骤1:参保人可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在【查看更多】—【业务办理】—选择【亲情账号绑定/解绑】;页面弹出“温馨提示”后请仔细阅读,勾选【已阅读以上信息并同意】,最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

 

步骤2:选定需要解绑的关系人,点击“解绑”按钮,弹出解绑提示,点击“好的”即可解绑成功。可以在门诊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列表中确认解绑是否成功。

 

六、“亲情账号”家庭成员如何展码消费?

 

职工参保人(授权人)在“粤医保”公共服务渠道(微信、支付宝)或授权绑定家人(使用人)亲情账号后,家人(使用人)需要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渠道(支付宝)的“亲情账户”专区绑定职工参保人(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从而在医保电子凭证服务页展示职工参保人(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并使用该凭证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

 

步骤1:参保人在支付宝或微信“粤医保”小程序绑定亲情账号后,被绑定的家属可直接在支付宝APP上搜索“医保”,点击进入医保电子凭证渠道,找到【精选服务】—【医保亲情账户】;进入“亲情账户绑定”指引页面后,选择③【绑定医保亲情账户】。

 

步骤2(该步骤为家庭成员选择职工参保人进行绑定):选择要绑定的家庭成员——填写绑定家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参保地)——被绑定的家庭成员进行刷脸身份认证——认证成功。

 

步骤3:接下来由参保人进行刷脸身份认证——认证成功——服务开通确认,点击“同意授权告知”。授权成功后,家庭成员可展示职工参保人医保电子凭证进行代扣。

 

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

 

标题:能否通过线上办理医保转出手续

 

内容:

 

问:能否通过线上办理医保转出手续?举例:市民此前参加潮南区职工医保(已停保),目前在辽宁参加职工医保,其欲把本市的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异地,能否通过线上办理医保转出手续?

 

答: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选择省份--业务办理--医保关系转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地方专区选择参保地办理转入(需先咨询参保地是否支持线上办理医保转入)。或线下办理,或是咨询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相关事宜)

 

标题:职工医保转移所需材料

 

内容:

 

职工医保转移所需材料

 

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所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复印件。

 

十、异地就医问题

 

标题:汕头市医保参保人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的相关问题

 

内容:

 

问:汕头市医保参保人(城乡居民医保及职工医保)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后返回汕头市常住,如何办理备案统筹区变更手续?另外,已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办理医保停保后是否需要办理常住异地备案取消手续,应如何办理?

 

答:1.根据粤医保发〔2022〕23号文,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2.参保人办理医保停保后,建议办理常住异地备案结束有效期。以免影响后期在其他地方参保备案或结算。可在前台线下填写变更材料。

 

标题: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

 

内容:

 

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

 

异地就医备案包括4种情况: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1.异地安置人员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是以提供居住证的时间为准,如提供个人承诺书有效期为一年。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是以单位派驻证明或劳动合同的时间为准,如提供个人承诺书有效期为一年。

 

4.异地转诊人员的备案:有效期为半年。

 

标题:关于异地就医备案,使用“粤医保”详细教程

 

内容:

 

热点解答|异地就医备案,用“粤医保”掌上办!

 

异地就医,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可在医院联网结算医疗费用!可是,人在外地,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看这里!“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轻松搞定异地就医备案!

 

目前广东省全部地市均已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员备案后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的医疗机构就医,可以实现直接结算啦~

 

一、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

 

二、异地就医流程只需两步

 

符合办理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异地就医备案--前往就医、结算”的流程。

 

三、异地就医备案在线轻松办理

 

不同备案类型,需要根据“备案告知书”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以及填写相应的备案内容,提交后,审核通过即可完成线上异地就医备案。

 

【注:首次使用时需提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标题:常住异地就医备案的提交材料中“个人承诺书”模板在哪里下载

 

内容:

 

问:常住异地就医备案的提交材料中“个人承诺书”模板在哪里下载?

 

答:可通过“粤省事”或“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常驻异地就医备案:

 

1.粤省事:粤省事→医保→就医保障→异地就医备案→办理须知→所需材料→“材料模版”(个人承诺书)

 

2.粤医保:粤医保→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填写信息后下方办理类型→点击个人承诺→上传材料一栏内“查看模版”(承诺书模板打印)

 

标题: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内容: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目前广东省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参保人员备案后可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以实现直接结算。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前往其他地市(省内和省外)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一、城乡居民常住异地备案

 

条件:参保人属正常缴费状态并享受医保待遇期间,在异地居住连续6个月以上可申请。

 

前台办理途径:带参保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广州市深圳市可提供居住证明),按要求填写《备案登记表》,到参保地所属街道的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

 

网办备案途径:在“粤医保”或“粤省事”小程序异地就医备案的界面上选择上传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

 

二、城镇职工常住异地备案

 

条件:参保人属正常参保状态并享受医保待遇期间可申请。注: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人员仅支持办理常驻异地工作类型的备案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适用范围:在参保地外长期居住且未迁户籍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前台备案途径: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到参保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手续。为他人备案,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网办备案途径:在“粤医保”或“粤省事”小程序异地就医备案的界面上选择上传居住证或个人承诺书。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适用范围:用人单位派驻参保地外长期工作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前台备案途径: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到参保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手续。为他人备案,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网办备案途径:在“粤医保”或“粤省事”小程序异地就医备案界面选择上传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3.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适用范围:退休后在参保地外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前台备案途径: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提供户口或社保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到参保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手续。为他人备案,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网办备案途径:在“粤医保”或“粤省事”小程序异地就医备案的界面上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三、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临时异地备案

 

我市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在广东省内就医无需办理临时就医备案手续,出院时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联网结算。符合规定的转诊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仍需按我市原相关规定实行备案制度。

 

四、粤医保、粤省事、国家医保系统APP,目前线上暂不支持变更异地备案的功能,已办理常住异地备案的,如需变更备案需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更变即可。

 

变更备案申报材料

 

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身份证或社保卡,居住证或户口簿

 

备注:1.窗口办理:即时办结生效。

 

2.若为他人备案,需填写要备案人的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3.常驻异地备案成功后,异地和本地都可以享受待遇,无需等待半年时间。

 

4.2024年1月1起,汕头市参保人出院前申请常住异地备案成功后,在出院前办妥常驻异地备案(异地长期居住、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工作)手续的,按常住异地报销比例予以支付。

 

备注:异地就医备案包括4种情况: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1、异地安置人员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是以提供居住证的时间为准,如提供个人承诺书有效期为一年。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是以单位派驻证明或劳动合同的时间为准,如提供个人承诺书有效期为一年。

 

4、异地转诊人员的备案:有效期为半年。

 

补充:目前汕头市异地备案使用个人承诺书、使用居住证备案,参保地和备案地均可以两地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发生普通门诊就医时未按规定在选定机构记账,经办机构不再补发相关待遇。

 

十一、电子医保凭证问题

 

标题:如何查询小孩的电子医保凭证

 

内容:

 

问:如何查询小孩的电子医保凭证?

 

答:如小孩和父亲或母亲在粤医保绑定了亲情帐户后,在使用时只需出示父亲或母亲的电子医保凭证进行支付。(小孩没有微信是没有电子凭证的,是用父母的电子凭证进行支付)

 

标题:电子医保凭证无法正常使用应如何处理

 

内容:

 

问:社保卡实体卡个账余额正常划拨且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电子医保凭证无法正常使用应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可在粤医保小程序的左上角选择切换为汕头市,然后在业务办理-查看更多-个人账户主卡消费管理-确认是否设为主卡,之后可到药店尝试使用电子医保凭证。

 

十二、社保卡问题

 

标题:异地社保卡能否实时结算

 

内容:

 

问:异地社保卡能否实时结算?

 

答:在汕头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有异地社保卡(没有汕头的社保卡),前往省内异地医院住院时,可使用异地社保卡结算,但前往省内医院门诊时,无法使用异地社保卡。

 

十三、重复缴费退费问题

 

标题:重复缴费退费问题

 

内容:

 

重复缴费退费问题

 

关于重复缴费需退费,可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凭重复缴费证明去人社所申请办理退费。

 

问:个人不想继续参保,但未及时办理停保,导致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已扣款,该情况扣费后是否可以申请退费?比如3月后才申请退费,可以退全年的费用吗?

 

答:需要在待遇享受期前办理暂停居民医保。(2023年12月31日前需先办理暂停参保,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申请退费的就可以退全年的费用)

 

问:“若参保人已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在生效年度内(如2024年3月)中途就业参保是否属于重复缴费?是否可以申请退费?”

 

答:此情况不属于重复缴费,无法申请退费。

 

标题:职工医保重复参保退费业务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内容:

 

问:假设市民同时参保了汕头市某区域的职工医疗保险与灵活就业职工医疗保险,市民欲办理职工医保重复参保退费申请,由于本人不方便到场,职工医保重复参保退费业务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医保·广东医保服务(小程序)
  2.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来源: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