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 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指南


一、受理类型

 

包括自有资金还贷、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自有资金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组合还贷。借款人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陇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柜台申请方式办理还款,若通过柜台方式申请的,管理部应按与借款人约定的还清日期计算还清金额,并告知借款人还款金额、还款流程、注意事项等。

 

二、办理内容

 

1、自有资金提前还清贷款的,管理部应按与借款人约定的还清日期计算还清金额,并告知借款人按时足额将还款资金存入约定还款账户,以备银行扣划;

 

2、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清贷款的,借款人提出申请后,由管理部负责从公积金账户进行扣划;

 

3、自有资金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组合还款的,借款人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陇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提前结清”模块进行操作,分别输入账户划扣金额和公积金提取金额后还款,借款人也可通过柜台还款,管理部应按与借款人约定的还清日期计算还清金额,并告知借款人按时足额将还贷的自有资金存入约定还款账户,以备扣划,之后由管理部业务人员从借款人自有资金账户和公积金账户划扣资金结清贷款。

 

三、注意事项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管理部为借款人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借款人凭贷款结清资料办理担保注销手续或质押物解冻手续。同时抵(质)押权人应将解除抵(质)押权利的相关证明资料交还抵(质)押人。

 

四、审查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咨询监督电话:

两当5929522

西和5936866

礼县5926260

宕昌5938821

成县5921199

文县5919512

武都5910592

康县5128668

徽县5931309


来源: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