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农牧民工欠薪维权提示


广大农牧民工朋友:

 

大家好!也许您是从千里之外的家乡来到兴安盟的奋斗者,也许您就是土生土长的本地家乡人,无论你来自哪里,都是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勤劳的双手在兴安盟这片土地上付出着心血和汗水,为兴安盟的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默默的做着贡献,在此,请允许我们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为有效维护您在兴安盟务工期间的劳动权益,快速化解劳动保障纠纷,让您劳有所得、伤有所保,感受兴安盟的“温度”,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馨提示您:请在兴安盟务工期间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一、用人单位信息要清楚。 上岗前了解掌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有维权信息告示牌,上面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信息要知晓拍照留存,班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也要清楚掌握。

 

二、劳动合同要签订。 劳动合同是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材料,也是发生纠纷时最直接的证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联系电话等要件缺一不可。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须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劳动者本人务必保存好一份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不要轻信任何人做出的口头承诺。

 

三、实名管理要纳入。 进场施工前要配合企业将本人信息录入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出入工地通过实名制通道打卡、签到,考勤记录是证明劳动过程的重要证据和企业支付工资的基础,也是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监管的依据。这将确保您的工资通过银行按月发放,也避免企业以工程款、劳务费纠纷为由恶意拖欠工资。

 

四、工资按月要确认。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应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请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认真审核工资数额是否准确并签字确认,并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清单。工资数额不准确及时提出,以免造成后续维权困难。

 

用于工资发放的银行卡自己一定要保管好,切忌交由他人保管,请您保留好工资清单和银行流水,防止因工资问题发生争议时缺少维权证据。

 

五、维权途径要掌握。 如果您认为自己被拖欠工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按照项目维权信息告示牌公示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不要按照习惯等到年底停工或者春节前再反映。

 

工程建设领域凡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结算纠纷、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可向住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如果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产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如果持有用人单位工资欠条,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立案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援助。

 

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伤害事故,需要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请一定要在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一年内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工伤认定申请报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进行工伤认定。

 

六、讨薪行为要合法。 到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时,请您注意依法理性维权。涉及人数较多时,可以选出不超过3人的农民工代表按照合法方式讨薪,千万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或者做出影响正常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避免本身是受害者最后成为了违法者,受到公安机关严厉追究。

 

切记不要参与他人组织的以讨要工资为名的讨要工程款行为。

 

千言万语,只是请您放心,劳有所得是我们共同的愿景和目标。守护农民工朋友们的“血汗钱”,是我们的职责使命,希望大家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做好服务和保障,全力以赴地为您的劳动成果和既得利益保驾护航。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兴安盟地区欠薪维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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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