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攻略
尊敬的参保人员:
您好!如您需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符合医保规定的情况下,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为了尽可能使您在异地就医顺利,请仔细阅读下列备案流程及结算政策:
办理登记备案
01、办理备案平台
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智助政务一体机或到参保所属县(市、区)经办机构前台办理。
02、备案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2.《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申请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暂支持省内异地备案):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
注: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其中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03、线上申请备案操作流程
以“粤医保”微信小程序为例,操作流程如下:
01、打开“微信”首页,在搜索栏里输入“粤医保”,搜索后点击小程序或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
02、进入“粤医保”小程序之后,要先登录(按提示操作)【注:首次使用时需提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登录成功之后,进入功能主页如下:
03、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图标小程序会弹出“备案告知书”,请大家认真阅读告知书事项,等待5秒钟然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后,进入备案界面。
04、按照顺序自行填入需填写的内容。小贴士:不同备案类型,需要根据上传材料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以及填写相应的备案内容。
需注意的是,我市参保人【备案类例】选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或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的,备案前需填写好《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温馨提示:该表可通过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的功能栏“医保服务”-“表格下载”下载),打印填好后在“上传材料”处一同拍照上传。
04、备案有效期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备案登记后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异地就医结算
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市选择已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在异地就医时未能直接结算,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我市规定的,可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咨询电话
备注:以上电话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相关业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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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