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参保人因突发急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能报销吗?


能。参保人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病情符合急症住院条件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