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新流程(2024年3月1日后)
2024年3月1日后,所有办理离队手续的退役军人,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照新流程办理。
一、新接续业务经办流程介绍
从2024年3月1日起,我省实行全国统一的军地转移接续“总对总”模式,所有转移接续业务通过网上办理,无需个人申请和办理,取消纸质材料。
退役人员办理离队手续后,部队会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通过线上传递,我省各级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系统在线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转入手续。
整个业务通过部门与部门之间联网办理,安置地为河北的退役人员如需查询接续情况,可在省内任意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
二、新接续业务资金账户的问题
从2024年3月1日起,新接续流程信息系统内置了我省资金银行账户信息。部队和退役军人无需再向地方社保机构获取任何资金银行账户信息。
三、新接续业务办理退款的流程
在接续业务办结后,发现错误需要办理退款的,可向接续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线上退款申请,由社保经办人员办理退款业务。部队在核实退款申请后,会重新将正确接续业务推送至我省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重新进行接续。
退款原因主要有:1.安置类型错误。2.安置地错误。3.汇入金额有误。4.人员身份信息错误。5.机关保只有单险种。
特别提示
原在途接续业务均按照原流程办理。以2024年3月1日为时间节点,2024年3月1日之前已经办理了离队手续的退役军人,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仍按照原接续流程办理。
一、原流程为:
1、退役后有安置单位(转业到企业或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办理入职手续后,退役军人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资料交到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到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一般在您起薪后并新增地方个人参保账户后,方可办理接续手续)
2、退役后没有安置单位(自主就业和回家乡)的,由退役军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资料,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3、业务接续情况和资金到账情况可在河北省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大厅军转平台系统查询。
4、原流程请按照以下账户信息提供给部队后勤(财务)保障部门,由部队按照《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上的保险类型转入对应账户。
①军队退役人员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开户名称: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中华支行
银行账号:0402020529300190840-000000002
银行联行号:102121000088
银行行别:102
②军队退役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开户名称: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中华支行
银行账号:0402020529300190840-000000004
银行联行号:102121000088
银行行别:102
③军队退役人员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归集户
开户名称:中国银行河北省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财产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恒大华府支行
银行账号:101903984072
银行联行号:104121005226
银行行别:104
5、部队汇款要求:
①汇款附言填写示例(务必填写):
1325331990XXXX1234李XX-军人基本养老
1325331990XXXX1234李XX-军人职业年金
②在汇款时,为确保输入账号成功,输入河北省社保中心银行账号时,请将输入法切换为英文格式输入数字0402020529300190840-000000002,数字之间的“-”应为小键盘(数字键盘)中的“减号”按键。
③如果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x的,请务必填写大写X。
二、原流程需要退款时,如何办理?
退款常见原因有: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报到后因实际参保类型发生变化、因安置期间调整选择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安置地变更、汇错账户、误汇入我方账户、汇入金额有误、重复汇款、人员身份信息错误等。
属于上述原因的,需要原部队申请办理退款。请扫描或长按下方二维码下载退款申请表,按照退款申请表要求办理退款业务。
退款成功后,需要重新汇款的,请按照本文原流程账户信息内容进行汇款。
常见问题答疑
问、我在部队时使用的身份证号与在地方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时使用的身份证号不一致,该怎么办?
答、分情况办理:①2024年3月1日前,已经办理退役手续的退役军人,需要部队开具关于身份账号有关证明、安置地(户籍地)公安部门印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将以上材料原件交予社保经办机构维护信息后重新办理接续手续。②2024年3月1日后,已经办理离队手续的退役军人,需要本人向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问、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军,服役期满后继续回学校就读,部队期间的养老保险应该如何办理养老保险接续?
答、因大学毕业后暂时无法确定就业地,建议在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再办理养老保险接续。
问、原部队由于改编、撤销等原因已经发生变化的,如何联系上原部队办理后续手续?
答、原部队单位已整建制转隶移交的,由接收原部队单位负责办理;非整建制转隶移交的,由接收原部队人员生活待遇经费的单位负责办理;原部队单位已撤销的,由接收原部队经费账目的上级单位或相关单位负责办理。
问、2024年3月1日前退役的军人,部队将资金转给个人,个人能将资金直接转入省社保账户吗?
答、不可以。个人应将资金交由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通过对公账户将资金汇入省社保中心账户。汇款要求和账户详情请查看本文原流程账户信息。
问、部队的养老保险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所形成的补助总额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
答、计算时间不同。按照部队文件规定: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本人服现役时间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按照2014年10月1日后,本人服现役时间计算。2014年10月1日前的军人服役年限视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问、未就业随军配偶,其养老保险也转入退役军人接收资金银行账户吗?
答、不是。未就业随军配偶的资金不得转入退役军人接收资金银行账户,应联系地方社保经办机构,直接转入地方社保经办机构账户。
问、个人可以领取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吗?
答、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并不直接发给个人,而是由部队将资金转移到地方负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中,单位缴费部分(12%)记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8%)记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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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