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企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问:什么是养老保险?

 

答: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问:哪些单位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临时用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问:用人单位成立多久应当办理养老保险登记?

 

答:《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费征缴暂行条例》(2019年修订)第八条规定“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问: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如何确定?

 

答: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个人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问: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答:提供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

 

问: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龄有什么规定?

 

答:劳动年龄内,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参保。

 

劳动年龄最小不能低于16周岁,且非在校学生,不超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女55周岁,男60周岁)。

 

问:企业职工如何参保?

 

答: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问: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答: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4120元/年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九个档次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2024年每月缴费金额分别是841.2元、981.4元、1121.6元、1261.8元、1402元、2103元、2804元、3505元、4206元。

 

问: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能否调整缴费档次?

 

答: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保中心经办窗口、“社银合作”银行网点或者登录、注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进入办理页面,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设置”,选择相应缴费档次,办理完成。

 

大庆市区社保中心每月11日(节假日顺延)生成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批量收缴计划,参保人每月1日至10日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当月即可按变更档次后的标准缴费;每月11日至月末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次月按变更档次后的标准缴费。

 

问: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能否一次性补缴?

 

答:不可以。

 

《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5号)规定,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问:假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后出现意外身亡,缴纳的养老保险能否继承,继承多少?

 

答: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退休后死亡的,需扣除已领取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部分可以继承。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问: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每月几号扣款?

 

答: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每月11日(节假日顺延)生成当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收缴计划并传递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将计划传递给龙江银行,龙江银行每月15日前后约一周的时间进行扣款。

 

如果参保人员当月缴费金额不足,银行会在下个月一起扣款。参保人员需在每月10日前将应缴保费存入已签约代扣缴协议的龙江银行卡中,等待银行扣款。

 

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不能跨年度缴费,即往年的保费不能补缴,所以每个年度的保费需在当年交齐。

 

请参保人员关注是否存在当年月份断缴保费情况,如需缴费,务必在12月10日前在银行卡内存足资金。或在12月底税务征缴期结束前通过税务“掌上办”或到龙江银行柜面缴费。

 

问:参加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本人的龙江银行卡里已经存钱了,为什么没有扣养老保险?

 

答:未扣款的原因有多种:

 

(一)银行卡里余额不足或与龙江银行的养老保险扣款协议没有签订成功,建议参保人员到龙江银行打印流水单和查询扣款协议后与社保机构联系核实原因。

 

(二)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缴费不足15年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业务系统平台将自动暂停批量生成基本养老保险收缴计划,银行不能继续扣款。

 

问: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的,银行不继续扣款了,应如何继续缴费?

 

答:(一)选择继续缴费。

 

1.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社保中心窗口申请“延长缴费”,或者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办理“延缴申请”,在“延缴申请”办理页面,填写延缴属期并提交,办理完成后就可以继续通过银行批扣进行缴费。

 

2.每年到就近的社保中心窗口办理应缴核定,然后通过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龙江税务APP或到代征银行柜面进行缴费。

 

(二)选择不继续缴费

 

1.可以申请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或向参保地社保中心窗口书面申请终止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关系。

 

问:企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想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如何办理?

 

答: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原单位已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暂停手续的,可以在每月的1—2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保分中心或“社银合作”银行网点,将本人的养老保险从企业转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自行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

 

问:企业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能否补缴养老保险的断档?

 

答:如果是在原单位形成的断档,可依据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表进行补缴,如断缴累计月数超过36个月(含36个月)或非当前就业单位历史断保的,需经人社行政部门认定,或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证明劳动关系的文书。

 

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转移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材料,如何申请转移?

 

答:(一)我市同一区(机构)内养老保险转移业务

 

1.企业转企业:转入单位持《社会保险(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到企业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办理“职工恢复缴费”。

 

2.企业转个体: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原单位已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暂停手续的,可以在每月的1—2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保分中心,将本人的养老保险从企业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办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

 

3.个体转企业:转入单位持《社会保险(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到企业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办理“职工恢复缴费”。

 

(二)省内(跨市/区/机构)养老保险转移业务

 

1.企业转企业:参保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已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暂停手续,且养老保险无欠缴的,转入单位持《社会保险(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到企业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办理“跨机构企业职工恢复缴费”。

 

2.企业转个体:参保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原单位已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暂停手续,且养老保险无欠缴的,可以在每月的1—2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保分中心,将本人的养老保险从企业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办理“跨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保”。

 

3.个体转企业:参保人员在原参保机构的养老保险无欠费计划的,由转入单位持《社会保险(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动申报表》到企业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办理,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办理“跨机构企业职工恢复缴费”。

 

(三)跨省养老保险转移业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手机电子社保卡申请转移转移本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具体流程:通过电子社保卡,参保人选择“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问:在大庆和外地都有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将账户合并?

 

答: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需申请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一个地区的社保机构进行合并账户。若各账户间存在重复缴费属期,参保人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省内的账户需在转移前将重复属期的账户办理退费后再转移,省外的账户在办理转移后再将重复属期的账户办理退费。

 

问: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怎样办理停保?

 

答:如暂无缴费意愿、在异地或其他制度有养老保险关系并正在参保缴费、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人员请及时办理养老保险暂停缴费。暂停缴费前请先交齐保费或撤销缴费计划。

 

注意:若您刚通过税务掌上办或银行进行缴费,请不要马上办理停保,需等待缴费记入账户后再停保,否则您的缴费无法计入您的养老保险账户。税务扣款期内也不能办理停保。

 

暂停缴费业务办理方式:到就近社保中心经办窗口、“社银合作”银行网点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自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缴费”业务。

 

问: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没到退休年龄,如果不想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了,可以申请退保吗?能退多少?

 

答:(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可以申请退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二)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15年,不想继续缴费,可以申请退保,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第六条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问:怎样在网上查询本人参保缴费情况?

 

答: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小程序、APP等服务渠道)、掌上12333APP或者登录、注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进行查询。

 

月账户明细查询: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建议使用360极速或谷歌浏览器),进入办事中心,选择“人员实缴信息查询”业务。

 

问:怎样变更手机号?

 

答: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社保中心经办窗口、“社银合作”银行网点或者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建议使用360极速或谷歌浏览器),进入办事中心,选择“人员基本信息修改”业务,变更手机号。

 

问:参保人员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养老金?

 

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问:灵活就业人员达到什么年龄满足退休条件?

 

答: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申报?

 

答:在满足退休条件前,灵活就业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档案保管部门)提出退休申请。在确认个人信息和个人账户缴费无误后,经办机构可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问:多次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在几个城市都参加过养老保险,退休时如何领取养老金?

 

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例如:小陆(男),户籍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在上海某大学毕业后,回宁波工作了7年,并在宁波开立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后他来到上海,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了上海,且在本市累计缴费10年以上。待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仍保留在上海市的,那他的养老金领取地即为上海。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例如:小金(男),户籍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在宁波某大学毕业后,在宁波开立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满5年,之后在深圳缴费10年、成都缴费10年,最后来到上海,并在上海缴费满7年。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于最后一个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且缴费满10年的地方是成都,所以他的养老金领取地为成都。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例如:小袁(男),户籍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在宁波某大学毕业后,在宁波开立了养老保险账户,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累计缴费满5年,之后在深圳缴费5年、北京缴费7年、成都缴费8年,最后来到上海,并在上海缴费满7年。若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他的养老金领取地为宁波。

 

问:基本养老金高低受哪些因素影响?

 

答: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

 

问: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建立后参加工作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①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年度至职工退休时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

 

职工当年缴费工资指数=职工当年缴费工资总额/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③过渡性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根据养老金计算公式可见,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越高;缴费越多,个人账户养老金越高,当年缴费工资指数越高,基础养老金也越高。

 

问:为什么要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答: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要求,领取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必须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这是从制度上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全体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问:哪些人必须要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答:只要是在我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包括当年新退休人员)、遗属,都要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问:多长时间需要认证一次?

 

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资格认证,认证周期为12个月,前后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

 

问:待遇停发后,人脸识别之后还用去社保经办机构认证吗?

 

答:我市的待遇领取认证方式比较多样,手机APP 人脸识别认证是一种有效的认证方式,认证通过后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社保经办机构会按规定恢复其相关社保险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恢复发放及补发的待遇于认证完成的次月23日进入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银行账户。

 

但是停发待遇超过一年,需要到区社保中心窗口办理线下认证及待遇恢复。

 

问:不会使用人脸识别认证怎办?

 

答:如果离退休人员对人脸识别认证的操作办法不熟悉,可以就近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区、“社保就近办”银行网点进行咨询,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操作指导。也可以由亲属朋友在支付宝“龙江人社”小程序协助完成认证。

 

问:家里两个老人,可以使用一个支付宝多次认证吗?

 

答:支付宝端“龙江人社”小程序支持代人认证,直接输入需认证人员的身份信息即可;支持同一个支付宝账号代多人认证。

 

问:要是没有采用任何方式进行认证会有什么后果?

 

答:没通过认证的离退休人员,社保经办机构会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经核实本人健在且符合发放条件的,可恢复补发待遇。

 

问: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的方式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以下认证方式:

 

(一)国内居住人员

 

可以通过支付宝端“龙江人社”小程序 、“黑龙江全省事”APP端“离退休待遇资格认证”、建行网点智慧柜员机,任选一种方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不会人脸识别认证的离退休人员,还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社区进行现场指纹认证(适用已采集过指纹的离退休人员)。

 

(二)境外居住人员

 

可通过“中国领事”手机APP办理人脸识别认证,无法线上认证的,可以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邮寄回国做线下认证。

 

(三)上门服务认证

 

对于患病无法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的人员,可由家属到居住社区提出上门认证服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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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