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企业年金方案能终止吗?终止企业年金计划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

 

(一)企业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企业年金方案无法履行的;

 

(三)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的。

 

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变更或者终止后10日内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通知受托人。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清算,并按照《企业年金办法》第四章相关规定处理。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后,职工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一方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终止企业年金计划需要下列材料:备案函、终止企业年金计划方案、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