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家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从即日起,咸宁市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家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办理条件:

 

1.参保职工须先与支付对象(以下简称:受益人)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才能申请资金支付。账户共济绑定人员范围:配偶、父母、子女。

 

2.支付账户所有人与受益人均在咸宁市参保(含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且职工医保参保状态正常。

 

3.受益人当年已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4.用于城乡居民缴费的职工账户余额必须大于或等于380元,账户余额小于380元的,医保业务系统不支持办理该项业务,并给出“个人医保账余额不足”的提示语。

 

业务模式:参保人提出业务办理申请,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医保部门通过退费的方式将个人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全额退还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办理渠道:

 

线上:“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及支付宝小程序

线下:市、县、乡三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操作程序

 

01、微信“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

 

1.1、进入到“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

 

1.2、进入“个人账户共济”

 

点击首页的“个人账户共济”进入账户共济功能模块。

 

02、支付宝“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

 

2.1、支付宝首页搜索“湖北医疗保障”,点击进入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

 

2.2、进入“个人账户共济”

 

点击首页的“个人账户共济”进入账户共济功能模块。

 

03、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申请

 

3.1、功能描述

 

点击“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申请”,进入到业务办理界面。选择缴费年度与居民参保人,系统会回显“返还金额”,完善银行信息后提交表单。居民参保人只能是与当前职工参保人有共济关系的居民,若下拉框中未找到居民参保人,可先在“共济账户授权”模块进行绑定。

 

3.2、用户界面

 

04、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进度查询

 

4.1、功能描述

 

点击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进度查询,进入查询模块,选择“支付年度”,可查询对应年度的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缴费办理进度。

 

4.2、用户界面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

来源: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