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 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手册(附业务联系电话)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包括港、澳、台籍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在职职工是指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其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俗称“五险一金”中的一金。
二、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一)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其法定义务。如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有权利投诉企业不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而引起纠纷。
(二)免予征收所得税。企业按照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成本中列支、免予征收所得税。
(三)激励职工工作。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让职工切实享受低利息的公积金贷款,有利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后顾之忧,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
三、企业应为职工每月缴存多少住房公积金?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缴存基数是什么?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资职工为参加工作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新调入职工为调入单位发放的当月工资。
(二)缴存比例是多少?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四、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办理材料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详见附件);
(二)缴存办理的基本流程
1.公司经办人准备申报材料→2.提交申报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或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大厅提交申请→3.公积金中心受理办结开户→4.签订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协议书→5.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设立职工个人账户,打印《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缴款通知书》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注:新开办企业已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多证合一”方式完成单位缴存登记开户的,可直接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签订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协议书。
五、业务办理地点、时间及电话
(一)港口管理部
业务联系电话:0770-288083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
办公地址:防城港市民中心二楼(防城港市园博园中区东侧,江山大道西段以北)。
(二)防城管理部
业务联系电话:0770-3285152、0770-3233292、0770-323300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
办公地址:防城镇河西武警支队右侧源发.江畔明珠1号楼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防城管理部。
(三)东兴管理部
业务联系电话:0770-769118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办公地址:东兴市东盟大道918号东盟花园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兴管理部。
(四)上思管理部
业务联系电话:0770-852133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办公地址:上思县龙江半岛花园R9-1-101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思管理部。
附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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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