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女职工产假是如何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享受哪些待遇?


你好,我是一名待产的在职员工,请问江苏省女职工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依据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苏发〔2022〕8号)规定:

 

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2021修正)规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注意事项

 

《实施方案》发布之日(2022年2月10日)起,女方尚在原规定产假期间的,可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达到158天;女方已经享受完毕原规定产假的,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



相关文章:

  1. 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2-10]
  2.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全文-2021年修正) [2021-09-29]
  3.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8-05-08]

发布:202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