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 灵活就业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2023年度缴费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前,以个人身份在内江市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及时缴费。逾期仍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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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四川税务·社保缴费系统(微信版)
  2. 四川社保个人缴费系统(微信版)

来源: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