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社保:职工发生工伤了,相关待遇如何申领?


一、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伤残待遇。

 

提示:伤残待遇发放方式仅限省保卡发放。

 

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界面。单位登录后,选择“单位办事”,点击“社会保险”模块。

 

第二步:点击“工伤保险服务”,选择“伤残待遇申领”,点击“申报。”

 

第三步:录入身份证号码信息,选择一条对应的工伤认定信息,“申请事项”选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录入移动电话,点击“材料列表”上传《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盖章)后,点击“确认提交”。

 

注意:此项业务也可个人申请办理,个人注册登录进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界面后,点击“个人办事”模块,其余步骤可参考上述单位办事操作流程。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在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提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发放方式仅限省保卡发放。

 

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界面。单位登录后,选择“单位办事”,点击“社会保险”模块。

 

第二步:点击“工伤保险服务”,选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点击“申报。”

 

第三步:录入身份证号码信息,选择一条对应的工伤认定信息,录入移动电话,点击“材料列表”上传《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盖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后,点击“确认提交”。

 

注意:此项业务也可个人申请办理,个人注册登录进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界面后,点击“个人办事”模块,其余步骤可参考上述单位办事操作流程。

 

三、工伤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且有医疗依赖的工伤职工,因工作或生活需要长期居住在参保地以外的,需提前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申请手续,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在长期居住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

 

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界面。单位登录后,选择“单位办事”,点击“社会保险”模块。

 

第二步:点击“工伤保险服务”,选择“工伤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点击“申报。”

 

第三步:录入身份证号码后,填写异地居住就医申请信息和异地就医医院信息,点击“材料列表”上传《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后,点击“确认提交”。

 

注意:此项业务也可个人申请办理,个人注册登录进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界面后,点击“个人办事”模块,其余步骤可参考上述单位办事操作流程。

 

四、工伤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工伤职工确因参保地所属设区市辖区内协议机构医疗技术、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设区市以外协议机构治疗的,由工伤职工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意见,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后,可转外地治疗。

 

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界面。单位登录后,选择“单位办事”,点击“社会保险”模块。

 

第二步:点击“工伤保险服务”,选择“第二步:点击“工伤保险服务”,选择“工伤转诊转院申请确认”,点击“申报。”

 

第三步:录入身份证号码后,填写申报信息,选择一条对应的工伤认定信息,点击“材料列表”上传《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后,点击“确认提交”。

 

注意:此项业务也可个人申请办理,个人注册登录进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界面后,点击“个人办事”模块,其余步骤可参考上述单位办事操作流程。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

发布: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