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1.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发〔2021〕24号)。

 

2.补贴对象

 

在西安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以下人员:

 

(一)就业困难人员,指创业前按照规定经人社部门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二)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为准,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

 

(三)贫困劳动力(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四)退役军人,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五)农民工(以“陕西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登记系统”查询为准)。

 

3.补贴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标准为5000元/人。

 

4.所需材料

 

(一)共性资料

 

1.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2.身份证影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4.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影印件。

 

(二)个性资料

 

5.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影印件;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影印件。

 

5.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线上申报平台进行申请。

 

6.注意事项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与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即可申请补贴。申领期限为2年,即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超过申请期限的,将不再受理。

 

(三)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且申请人须为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本人。

 

(四)非西安市户籍人员需提供西安市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

 

(五)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不得超出法定劳动年龄范围。

 

(六)农民工在我市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在“陕西省农民工实名登记系统”中申报登记。农民工创业项目是第一产业的(如养殖、种植、畜牧等),创业补贴对象仅限于农业合作社或企业的法人。

 

(七)申请人如存在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情况,需在变更后正常经营3个月后才可申请创业补贴,且成立日期不得超出24个月。

 

(八)申请创业补贴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就职。

 

7.咨询电话

 

市就业服务中心:

 

029-82284221、82284222

 

温馨提示

 

申请时银行账户必须为申请人“个人银行账号”,开户行银行信息需精确到“支行”。例如:“西安银行XX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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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