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 个人如何办理灵活就业缴存公积金


根据《亳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公积金委[2023]1号第六章“自愿缴存”相关规定:我市范围内城镇个体工商户、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全日制从业人员、城市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由个人承担,缴存比例为16%~24%。申请人可在规定范围内自行选择。城镇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没有核定纳税收入的,按照不低于亳州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其他自愿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照不低于亳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最低基数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由本人到就业地或营业执照注册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亳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户口本或居住证及复印件;

 

(4)本市就业证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劳动劳务合同及工资卡折流水记录);

 

(5)个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来源: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