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女职工产前检查报销多少?


答复:我市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限额内个人不负担,限额标准为1200元,超过限额标准的由参保人员承担。可在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也可以凭医保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携带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至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产前检查费用支付。


来源: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