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温馨提示


自2023年7月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方式由按年缴费调整为按月缴费,也可预缴全年保费。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参保人员未缴纳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请上年度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务必于3月31日前足额缴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逾期缴费的,将产生3个月待遇等待期。

 

特此提示。



相关业务链接:

  1. 辽宁税务·社保缴费(微信版)


相关文章:

  1. 锦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告(2024年) [2024-01-15]

来源:锦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