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失业待遇发放,记得做好下面“四件事”:资格核对签到、申报、停保、维护…


一、签到

 

失业保险金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需按月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广东人社”APP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俗称“签到”)。

 

连续两个月未进行签到的,将自动终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通过“粤省事”签到简单易行:

 

粤省事→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

 

二、申报

 

失业待遇领取期限内有申报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视为有劳动就业,将停止发放失业待遇。

 

以下不规范报税行为会导致失业金停发:

 

①领取失业待遇期间补申报失业前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未注明工资薪金所属期的;

 

②停保当月申领失业金,同时存在工资薪金所得税申报的,当月不能发放失业待遇,应从停保次月开始发放;

 

③单位将个人劳务所得或兼职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的;

 

④失业待遇领取期限内没有工资收入但企业有申报工资薪金所得税的。

 

因不规范报税行为停发待遇后,失业人员需请单位向税务部门更正申报事项、撤销个税申报记录或向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书面材料证明才能恢复待遇。

 

三、停保

 

参保状态下不能申领失业待遇,同理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存在缴费记录,向前补缴必须将补缴期间领取的失业待遇悉数退还。因此,入职和离职时应及时办理参、停保手续,使就业、失业状态与参保、停保状态匹配一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条件之一,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失业不予核发失业金,请停保时如实申报减员原因,虚报减员原因骗取失业金属于欺诈行为,将依法惩处。

 

四、维护

 

失业待遇默认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如没有社保卡的,请提供申请人本人的其它银行金融账户(建议使用中行、农行、工商行、建行、广发行、邮储、农信等银行账户),非本人账户不能发放失业待遇。请您注意保持发放账户处于激活可正常使用状态。

 

来源:珠海社保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发布:2024-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