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政策解读《关于缩小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差距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三个1%”行动成效,缩小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差距,到年底实现实际报销比例比2022年提高不低于5个百分点的目标,进一步减轻就医负担,推动更好实现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缩小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差距 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以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更好实现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提高实际报销比例、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便利化水平的若干措施》,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医保经办服务全部实现“网上办”。为从更深层次减轻就医负担,切实让参保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医保制度改革红利,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四部分20项内容:

 

第一部分为稳步扩大医保目录,将更多由群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医保药品目录和支付范围,落实好谈判药品单独支付工作。二是有序扩大我省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和集采医用耗材按程序纳入支付范围。三是提高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保障水平,将“运动疗法”等14个适用于门诊不需要住院的、治疗类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6岁(含)以下儿童门诊单独保障范围,同时明确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50%。

 

第二部分为坚持应采尽采,持续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扩围提质。主要包括:一是稳步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范围。2024年落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50种、医用耗材40种。二是及时落实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三是开展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四是规范中药饮片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挂网,同时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挂网采购价格。

 

第三部分为持续优化医保支付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一是建立全省统一的病种(组)目录库。推行“同城同病同价”,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间实现同城同病同分值。二是对医疗机构提出的住院天数明显高于平均水平、费用偏离度较大、ICU住院天数较长或者运用新医疗技术等特殊病例,落实特例单议制度。对符合规定的特殊病例重新核定分值或按项目付费。三是探索对精神病、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按床日付费。四是及时拨付各类医保资金,原则上3月底前完成结算清算,减轻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及时向企业结算集采资金,促进医药企业发展。

 

第四部分为推动医保政策全链条监管,构建“大监管”格局。一是加强对医保目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常态化开展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诊疗项目使用情况监测。严禁定点医疗机构引导患者院外购药,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二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的监管,督促引导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并使用中选产品,多家中选的优先采购使用价格较低的产品。三是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合理有序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四是加强对诊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压实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严禁“套餐式”检查检验,严禁定点医疗机构以支付方式改革为由让患者“周期性”出入院。五是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内控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和医风医德教育,规范诊疗行为,不开大处方、不做大检查,尽量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增强控费意识,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定点药店要守法规范经营,严禁串换药品,不做虚假宣传,不诱导患者突击花钱购药,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六是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持续开展省级飞行检查,实现对各统筹区全覆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严防过度治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七是强化对实际报销比例情况的监测,定期向定点医疗机构推送数据信息。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搞“一刀切”和绝对化,允许做出合理说明。八是进一步增强医保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的受众面和精准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医保、人人支持医保的良好氛围。九是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定期分析汇报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听取政策执行情况分析汇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处室按照职责分工每月分析政策执行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意义

 

《若干措施》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实际住院报销比例,减轻就医负担;有利于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诊疗服务行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推动更好实现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持续释放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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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