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截至1月31日


一、覆盖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人员;本市辖区内各级各类教学教育机构在校学生及托幼儿童(以教育部门提供花名册为准)。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实行属地管理,市区(市本级、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须同步参加照护保险。

 

二、缴费时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含照护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0月21日至2024年1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市区居民医保和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缴纳,具体标准为:成年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每人480元(含照护保险个人缴费3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50元(照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暂免征缴)。

 

其他县(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每人45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每人250元。

 

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个人无需缴费。

 

四、缴费方式

 

(1)线上缴费:缴费人通过登录“我的盐城”APP首页-更多-社会保障-个人社保缴纳服务,在线缴纳社保医保费用。

 

(2)线下缴费:普通居民办理参保登记后,持身份证(居住证)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未入学 (托)的未成年居民、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后,由代办人持身份证到经办银行网点窗口提供缴费人的身份证号办理相关缴费。



相关业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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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缴费小程序)

发布:2024-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