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医保慢特病政策(门诊慢特病病种及支付限额、资格认定、报销流程)


近期,我们经办窗口和微信公众号后台收到很多参保群众咨询慢特病政策,今天就为大家一一解答一下,一起来看看慢特病病种范围、认定所需材料及报销流程吧!

 

01、杨陵区门诊慢特病病种及支付限额

 

 

02、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

 

慢特病患者可在区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杨凌示范区医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杨凌朝阳医院、杨陵惠仁医院、杨陵康复医院进行认定。

 

认定所需材料

 

01、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由鉴定医院实行”一站式“办理

 

02、参保人员在鉴定医院的医保经办部门领取并填写《杨凌示范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

 

03、携带身份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疾病门诊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以及检查化验报告等资料

 

04、认定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03、报销流程

 

区内定点医院结算:

 

参保人持医保码或社保卡、身份证,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相关门诊费用(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可以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

 

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负担部分还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区内定点零售药店结算:

 

职工医保参保人持定点医院医生开具的处方,在我区15家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刷医保码或社保卡可直接报销结算。

 

 

异地就医:

 

目前我区已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个病种可在异地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直接结算。


来源:杨凌示范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局
发布:2024-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