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

 

2.《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与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合作推进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44号)

 

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3〕13号)

 

二、政策内容:

 

享受对象: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

 

享受条件:

 

1.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2.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以参保缴费人数为准) ;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贷款额度: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

 

贷款利率: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

 

三、申请流程: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

 

2.资格审核。当地人社部门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

 

3.银行审查。经办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按照中国银行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

 

4.贷后管理。经办银行按规定开展贷后检查、监测预警等,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

 

政策咨询:中国银行 喻经理 18772532552


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