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医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进入补缴期!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期已经结束,目前进入补缴期。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一般参保人员如果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者补缴期参保缴费,无法享受2024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如果您和家人的医保费还没有及时缴纳,请抓紧时间赶快缴费吧!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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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