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医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进入补缴期!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期已经结束,目前进入补缴期。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补缴期为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一般参保人员如果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者补缴期参保缴费,无法享受2024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如果您和家人的医保费还没有及时缴纳,请抓紧时间赶快缴费吧!

 

2024年1月



相关业务链接:

  1. 陕西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2. 社保云缴费(微信城市服务)

来源: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