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今天我们学习第三十三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业务概述

 

纳税人可以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

 

业务前提

 

纳税人状态为正常且存在有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费(种)认定。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操作步骤

 

填写申报表

 

点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进入残保金申报表界面,如实填写申报数据。

 

填写“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点击“保存”或“暂存”按钮,系统校验数据准确性。若填写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小于新疆季度最低工资标准或“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0,则弹窗提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在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提供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资料,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目前,你单位填报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小于新疆季度最低工资标准XXX元或‘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0。请再次确认申报信息是否准确,虚假申报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点击“继续申报”按钮,弹窗提示“仍按原数据填报,请填写理由”。

 

纳税人填写不少于30字符的理由,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再次弹窗提示确认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填报是否正确。

 

发送申报表

 

报表填写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发送申报表,弹出“确认提交您所申报的数据”的对话框,点击“确定”发送申报表,点击“取消”返回报表填写界面。

 

点击“确定”系统弹出好差评页面,评价或关闭好差评页面,系统在10秒倒计时后跳转到申报结果查询页面。

 

申报结果查询

 

在“申报结果查询”页面,选择“申报日期”,点击“查询”按钮,查询申报结果。

 

注意:当您进行一次查询后,需要等待10秒才可以进行下一次查询。

 

点击“申报作废”按钮可以作废本次申报,作废成功后您可以再次进行本税种的申报。

 

点击“缴款”按钮将进入缴款功能进行税款的缴纳。

 

点击“查看申报表”按钮可以查看本申报表的详细信息。

 

点击“查看失败原因”按钮可以查看本次申报失败的错误原因。

 

点击“重新申报”按钮可以再次进行本税种的申报。

 

注意:如果申报记录不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的申报,“快速链接”中将显示“通过办税服务厅申报的数据目前仅支持前往办税服务厅作废。”,将不能通过电子税务局对此申报记录进行任何操作。

 

申报作废

 

如果您发现申报错误,在未缴款前,并且在征期范围内,您可以作废本次申报,进行再次申报。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则需要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处理。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申报作废,进入申报作废功能。

 

缴款

 

在“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缴款”按钮进入缴款页面。

 

点击“三方协议缴款”将使用当前纳税人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税款缴纳。

 

点击“银联缴款”将跳转到银联页面进行税款缴纳。

 

点击“第三方扫码缴税”按钮,系统将显示一个二维码,使用第三方支付软件(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扫描此二维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税费缴纳。

 

申报表打印

 

如果您需要打印申报表,请通过“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申报记录的“查看申报表”按钮查看此申报表,点击申报表下方的“打印”按钮进行申报表打印。

 

来源:新疆税务


来源:新疆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