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遗属待遇申领。

 

二、服务内容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及死者个人账户余额。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5号)。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五、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七、申请材料

 

1.遗属待遇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材料;

 

3.遗属待遇领取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宣告死亡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5. 遗属待遇领取人本人银行账户(遗属待遇无法通过死者社会保障卡或养老金账户领取的需提供);

 

6.人事档案(在职死亡人员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1号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窗口;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九、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

 

十、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咨询服务热线0830-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0-12345。

 

十五、备注

 

1.此办事指南只针对2021年9月1日及以后死亡人员。

 

2.遗属待遇默认发放至死者社会保障卡或领取养老金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未激活金融功能或领取养老金银行账户已注销的,需提供死者其他有效银行账户或待遇领取人银行账户。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2. 四川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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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