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遗属待遇申领。
二、服务内容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及死者个人账户余额。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5号)。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五、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七、申请材料
1.遗属待遇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材料;
3.遗属待遇领取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宣告死亡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5. 遗属待遇领取人本人银行账户(遗属待遇无法通过死者社会保障卡或养老金账户领取的需提供);
6.人事档案(在职死亡人员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泸州市龙马潭区学府路1号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窗口;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九、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
十、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咨询服务热线0830-12333。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0-12345。
十五、备注
1.此办事指南只针对2021年9月1日及以后死亡人员。
2.遗属待遇默认发放至死者社会保障卡或领取养老金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未激活金融功能或领取养老金银行账户已注销的,需提供死者其他有效银行账户或待遇领取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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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