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 政策解读《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2024年)


一、政策调整背景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二、主要调整内容

 

(一)扩大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范围。将缴存职工或配偶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的提取政策支持范围,放宽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

 

解读:此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仅限于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该新政实施后,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父母名下产权住房加装电梯的,也可提取职工及其配偶的公积金,也就是说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用于为父母住房加装电梯。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家庭贷款次数只计算借款人及配偶在全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包含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2.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元建筑面积提高到200平方米以内。3.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解读:该项政策为2022年6月8日市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益公积金管委会〔2022〕1号)内容,该文件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本次继续沿用。

 

(三)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购房。1.对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的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按规定额度上浮50%确定。2.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

 

解读:多子女家庭是指依法生育或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成年(不满十八周岁)的家庭。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限额每月提高至1500元,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54万元。

 

(四)其他。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推广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为优秀信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住房公积金快速贷款”工作,具体操作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公布实施。

 

解读: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中心城区试点推行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为优秀信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住房公积金快速贷款”工作,受到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的一致好评,下阶段将在各县市区逐步推广。

 

三、执行时间

 

从2024年2月20日起执行。提取以职工申请时间为准;贷款方面,期房贷款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现房(含商转公)贷款以不动产证登记时间为准。合同网签、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在2024年2月20日以前的,按原政策执行;合同网签、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在2024年2月20日(含)后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解读机构: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制科

联系电话:0737-438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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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