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 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指南


目录

 

一、支持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业务办理渠道

 

支持多子女家庭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01 提取限额

 

符合租住住房提取规定的多子女家庭,在租房提取限额标准基础上对应上浮50%。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

 

租房提取限额上浮至1800元/月

 

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

 

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租房提取限额上浮至2700元/月;

 

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租房提取限额上浮至1800元/月。

 

02 证明材料

 

本业务所指多子女家庭为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除《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所列提取材料外,还应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01 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不超过其子女及子女配偶申请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于提取的余额,且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

 

02 证明材料

 

子女及子女配偶申请提取的,除《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提取材料外,还应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业务办理渠道

 

通过成都公积金APP或线下渠道申请办理

 

本指南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配套实施,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


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