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个人账户封存、异地转移“无证明”操作流程
单位网厅登录流程
使用电脑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weifang.gov.cn)--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用户,选择“单位用户”。单位网厅支持电子营业执照扫描登录、账号密码登录、政务服务网登录 3 种方式登录。
一、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个人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变更登记。
操作流程
1、登录后,选择主页--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2、对本单位缴存职工基本信息进行变更,修改完后点击保存即完成办理。(注:只可以更改页面中非置灰部分信息,职工手机号码可以在此进行变更)
二、个人账户封存
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原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单位进行合并、分立、撤消、解散、破产等方式改制的,自办妥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集中封存手续。
操作流程
1、登录后,选择主页--缴存人状态变更
2、可以根据缴存职工个人账号等信息查询到需要封存职工信息,选择具体变更原因,点击录入清册按钮。(注:此步操作只是将职工录入到清册中,并未完成办理)
3、如果封存职工人数过多,可以使用批量导入功能。(注:使用导入功能时,要使用从系统中下载导入模板,不要修改模板格式)
4、如有录入错误信息,可以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如果确认无问题,点击确定封存,即完成封存业务办理。(注:确定封存后,不能在进行任何操作,如果到此步发现业务做错,只能去启封中,将封存职工进行启封操作)
三、个人账户异地转移
缴存职工在异地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提示:胶东五市(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之间的异地转移业务,不受账户稳定缴存半年以上限制。
操作流程
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微信搜索或扫码进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登录后选择“服务”--“转移接续”进行申请。
手机公积金APP
应用商店搜索或扫码下载“手机公积金”APP,登录后选择“业务办理”--“异地转移接续”进行申请。
支付宝APP
打开支付宝APP,在“全部应用”里选择“市民中心”,在“服务分类”里选择“公积金”,在"其他服务”里选择“公积金异地转移”进行申请。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