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2024年3月起降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率!


广州市《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明确:

 

一、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等)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4.5%,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降低为6.5%

 

其余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仍按《关于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时,停止执行本通知。国家、省另有相关政策安排时,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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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