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购买商品房办理公积金贷款需支付几成首付?


根据我市公积金政策相关规定,从2023年6月30日(含)起首次购买商品房自住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不低于20%的首付发票;第二次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不低于30%的首付款发票。

 

2023年6月30前购买商品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不低于30%的首付款发票;第二次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不低于40%的首付发票。


来源: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