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再次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后不低于每月165元)


从2024年1月1日起,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再次上调,每人每月提高10元,已于1月份调整到位。调整后的全市各县(区)基础养老金标准均不低于每人每月165元。

 

此次提高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列入202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也是漳州市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三年连调”(2022-2024)的第三年,惠及全市80.65万名领取养老待遇的老年人,提高部分预计需增加投入9000余万元。

 

近年来,漳州市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3.82万人,共有80.65万名待遇人员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全市全年城居保养老金支出预计超18.5亿元。


来源: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