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受理条件: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联系方式:0459-4600203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其为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受理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联系方式:0459-4600203
来源: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