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受理条件: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联系方式:0459-4600203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具体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其为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受理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联系方式:0459-4600203


来源: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