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灵活就业人员确认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如何取消缓缴?


已通过办税服务厅或者“粤税通”小程序确认缓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取消缓缴。取消缓缴后,税务机关将恢复从签约账户上扣缴取消缓缴后的202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办理取消缓缴的灵活就业人员,由于税务机关无法批扣202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需按时缴纳费款的,可自行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或者办税服务厅缴费。

 

通过临时解除扣款协议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重新签订扣款协议,由税务机关恢复批扣签订扣款协议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因账户余额不足而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时税务机关将按期正常批扣费款。

 

已缓缴的2022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在2023年底前补缴。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清缴社会保险费”,选择2022年未缴费月度,清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023年12月底前,税务机关按缴费人申报的缴费工资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确定缴费基数,统一扣缴2022年未缴费月度的养老保险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税通·广东税务社保缴费系统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