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经办问答(个人权益及灵活就业篇)


第四部分 个人权益篇

 

1、缓缴期间会影响缓缴企业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吗?

 

缓缴企业的参保职工在缓缴期间内,不会影响到该参保职工的个人权益。

 

2、相关证明备注中的“存在X个月缓缴”是否计入缴费月数?

 

相关证明中的“缴费年限”、“起止时间”等内容虽然已将“X个月缓缴”包含在内,但在企业为该参保职工补齐缓缴的相应险种保险费前,相应险种的缓缴月数不计算在缴费年限内。

 

3、缓缴企业参保职工从单位离职后,该参保职工的相关权益证明能否正常显示单位缓缴部分?

 

参保职工离职时,待企业为其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后,其相关权益证明就能正常显示出单位缓缴部分了。

 

4、缓缴期间影响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权益吗?

 

按规定缓缴三项社保费的企业,缓缴期间职工医疗保险补贴、生育保险补贴正常申请,权益不受影响。

 

5、缓缴期间影响职工积分落户、小客车摇号等权益吗?

 

按规定缓缴三项社保费的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积分落户、小客车摇号等权益均不受影响。

 

第五部分 灵活就业篇

 

1、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什么缓缴政策?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缓缴期间可单独缴纳医疗保险。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现行政策执行。

 

2、灵活就业人员何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本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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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