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 机关事业单位待遇一次性支付办事指南


一、事项简述

 

办理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变更国籍或出国(境)定居自愿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退休后死亡的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

 

二、服务对象

 

参保单位。

 

三、实施主体

 

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设立依据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川人社办发〔2016〕94号)。

 

五、申办条件

 

1.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参保人员;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变更国籍或出国(境)定居自愿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

 

3.退休后死亡的参保人员。

 

六、申办材料

 

1.参保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在职)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目前领取待遇方式为单位领取;

 

2.参保人员死亡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员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需提供定居国护照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若参保单位在系统内没有对公账户信息的,参保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先行办理参保单位信息变更业务;

 

5.其他证件、资料。

 

(所需表格可在“攀枝花市本级机保群”QQ群文件下载。)

 

七、办理流程

 

1.业务经办人员根据参保单位报送的资料和填报的表格,在业务系统中将参保人员参保状态变更为“终止”,并办理待遇核定手续,系统生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核定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机关事业单位死亡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计发基数核定表》。

 

2.业务经办人员将签章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在职)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及原始证明资料返还参保单位。

 

3.基金财务部门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核定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表》确定的支付金额向参保单位支付。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19室。

 

九、办理时限

 

正常情况3个工作日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反馈

 

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待遇核定信息查询打印”→“养老一次性退休待遇核定”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退休死亡人员需待年度待遇调整完成和死亡当月发放计划完成后才能办理。

 

十三、联系电话

 

0812--3378082。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0812--3345628。

 

十五、备注

 

审核内容:

 

1.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在职)人员一次性支付申报表》填写是否完整规范,字迹是否清晰,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在职人员是否已办理停保手续、缴费截止日期及是否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3.审核退休人员养老金停发日期与死亡时间是否吻合,个人账户是否有余额;

 

4.对资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退回所有资料。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发布:202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