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


降低社保费率、缓缴社保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援企稳岗促就业,湖北再出实招。近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从“降、缓、返、扩、补、保”六方面提出10条措施,更大力度稳企业保就业。

 

1.降低哪些社会保险费率?执行期限是多久?

 

答: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2.哪些群体可以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是多久?

 

答: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

 

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3.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如何申请?

 

答: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企业无需申报,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采取社保系统后台提取数据比对方式,按照政策条件要求,快速核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4.哪些人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每月可领取多少?可领取多久?

 

答: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5.哪些人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不得与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6.哪些企业可以申领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州)、县(市、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上述政策的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应已计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并留足2年的备付资金。此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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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