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直医保转移接续个人网上申办流程,个人如何办理转移接续?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参保人流动就业时,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前,参保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转出地暂停参保登记和转入地新参保登记。省直参保人可登陆辽宁省直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大厅自行申办。

 

个人如何办理转移接续?

 

1.政务网登陆入口:https://www.lnzwfw.gov.cn/,

 

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进入“统一服务入口”。

 

2.下滑找到“省医保局”,选择“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个人)”。

 

3.等待跳转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个人用户”,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需注册个人账号)

 

4.进入个人网厅首页,点击“进入个人网厅”

 

5.进入个人网厅,选择“我要办”,根据需求选择“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出申请/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入申请”其中一项即可。

 

6.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

 

省医保中心和对方经办机构分别受理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出申请”和“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入申请”,审核参保人医保费缴纳年限和缴纳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已提交的转移申请可在省直个人网厅中选择“我要办”,点击“转移接续查询”可查看当前转移业务办理进度。



相关业务链接:

  1. 辽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