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知(报到须知、改派手续、毕业生的档案接收转递、档案邮寄地址)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毕业前夕学校给每位学生一份盖有本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印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为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二、就业报到证及报到期限

 

1、报到须知

 

根据豫教函<2017>120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河南省接收省外院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对《报到证》签发至我省各省辖市、县、直管县(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的毕业生,自2017年7月1日起,河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不再管理其就业报到手续。

 

2、就业报到证说明。

 

就业报到证以前也称为“派遣证”,其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授权的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报到证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需要回周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开到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1)报到证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毕业生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报到证,不要丢失。

 

4、报到期限。

 

为减少学生及家长的负担,河南省内的高校毕业生报到时间可不受报到证上的时间限制,联系好接收单位后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无需到周口市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

 

三、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1、就业手续。

 

(1)回生源县就业的,凭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档案随到随办。

 

(2)到非生源县就业的,需接收地人事部门出具接收证明。凭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档案随到随办。

 

(3)到市属企业就业的,需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接收信。凭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档案随到随办。

 

2、改派手续。

 

(1)本市内改派的,直接到周口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

 

(2)到周口以外就业的,先由周口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在就业报到证上签署改派意见,然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联系电话:0394-8270012

地址:周口市工农路北段人社局3楼311房间

 

四、毕业生的档案接收、管理和转递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2016】7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转递,不接收毕业生个人提交的档案。

 

档案邮寄信息如下:

 

报到证开具: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收件人(即联系人):周口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室(请标注:毕业生档案、学生姓名)

 

邮寄地址: 周口市八一路南段西四巷1号西楼313室(周口市人才交流中心院内)

邮政编码: 466000

档案室电话:0394- 8396114 0394-8397169

 

五、毕业生的落户问题

 

学生毕业后的户口一般是随就业报到证一起转到所报到市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负责具体落户工作,具体落户手续请到需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

 

六、党组织关系

 

毕业生已经是党员的,毕业后党组织关系挂靠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支部。


来源: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