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新参保还未发社保卡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因社保卡损坏或丢失等原因申请补办社保卡期间,《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可作为参保人员的就医凭证,每次挂号、交费时需主动出示,定点医院根据《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采集有关信息,并上传就诊数据,个人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保留好医院开具的收据、处方、诊断证明等材料,交由单位(或社保所)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如果参保人员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社保卡预挂失或补换卡期间,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一、医保电子凭证有哪些功能?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査询、医保结算、办理医保业务等功能。
二、医保电子凭证的申领渠道有哪些?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通、微信、支付宝、银行等渠道。
1、申领条件:
需要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通过实名、实人认证。
2、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按照各渠道申领流程,申领医保电子凭证。若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失败,请咨询申领渠道。
3、银行申领渠道:
银行渠道申领医保电子凭证须是手机银行APP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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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