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做到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


01问: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情形?

 

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二)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其中劳动者单方解除又分为预告解除、通知解除、即时解除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又分为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02问:什么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但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03问:什么是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履行预告程序,受到程序性限制,即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4问:何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在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预告,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05问:什么是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存在上述严重危害劳动者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06问:何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在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07问:什么是经济性裁员?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因一些特殊情形,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这种批量裁员的行为叫做经济性裁员。这些特殊情形包括: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来源:鞍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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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