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 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缴费标准、报销比例…


一、新政策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二、为什么个人缴费标准又增加了?

 

国家明确要求2021年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要达到90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8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人均320元。今年我市确定的个人缴费标准是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最低的标准确定的。考虑到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无经济来源等因素,缴费标准低于成年人。

 

小保说——其实大家个人缴纳的保费只占整体筹集基金的35%左右,仅仅依靠个人缴费所筹集的基金根本无法满足大家的医保待遇需求,大部分基金是由政府出资的,比如今年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筹资标准要达到900元,其中人均政府补助标准为580元。

 

所以,在保障居民医保的稳定可持续运行方面,政府投入了很大财力,个人只需要拿出小部分的保费资金就可以享有政府配套的大部分补助资金,享受一整年的医保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小保想说,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三、待遇有哪些提高?

 

自今年9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和住院医疗待遇有所提高,下面跟小保一起来看看吧。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限额增加100元,由300元提高至400元,其中村卫生所的报销额度由30元提高至40元。也就是说门诊能够报销更多的钱了!具体政策如下:

 

 

问1.什么是普通门诊统筹?

 

普通门诊统筹是指参保人员因常见病、多发病的普通门(急)诊,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简单地说,就是将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普通门诊费用。

 

[ 住院医疗待遇 ]

 

对参保人在三级甲等医院和跨市域转诊转院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了5-10个百分点。

 

1.三级甲等医院

 

对参保人员在三级甲等医院就医的住院费用报销政策进行调整,起付标准以上至8000元(含80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8000元以上仍按75%报销。

 

2.跨市域转诊转院

 

对参保人员跨市域转诊转院的住院费用报销政策进行调整,起付标准以上至15000元(含15000元)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40%提高至50%,15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65%。

 

 

问1.我市三级甲等医院有哪些?什么是转外就医?

 

我市的三级甲等医院有以下4家:丹东市中心医院、丹东市第一医院、丹东市中医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66医院(原230医院)。

 

跨市域转诊转院是指经我市医保定点医院按规定转诊至外省市医院就医住院的情况。参保人员在外地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且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跨市域转诊转院的标准享受待遇。

 

问2.我市各县(市)区的参保人到市内的医院需要转诊么?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就取消了市域内跨县区转诊,参保人员可根据医疗需求,在我市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可以直接持卡住院,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在这里小保也提醒大家,在基层医院和县区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高,在市内三级甲等医院的报销比例低,所以大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就诊医院,小病在基层医院看,大病到县区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这样会报销更多的费用。


来源: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