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公积金了,自由职业(个人)如何办理公积金?


好消息!成都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公积金,并享受跟单位缴存类似的许多权益了!


根据最新出炉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自2021年8月16日起施行。8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起,灵活就业人员即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缴款等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哪些人?这次试点与单位缴存和此前的个人自愿缴存有何差别?如何办理?办理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人可申请公积金在德眉资购房么?13日,四川发布问政栏目“川叔知民生”就这些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不同种类公积金的差别


Q:单位缴存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在缴存方式和享受的权益上有何差别?两者办理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差别么?


在缴存方式上,单位缴存要按月连续缴存,且有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规定,现灵活缴存的缴存金额、频率均“灵活”,没有按月缴和必须缴多少的限制。在享受的权益上,单位缴存和灵活缴存均可享受提取、贷款、个税扣除,灵活缴存还可享受缴存补贴。


灵活就业缴存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在已有住房套数认定、最高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计算、期限和利率、贷款担保、办理方式和流程、贷后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与建制单位缴存职工是一致的。主要区别是:缴存时间上,申请贷款时,灵活就业缴存人须满足申请贷款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要求,建制单位缴存职工须满足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缴存时间要求。计算收入还贷比上,对月收入的认定方式不同。


Q:部分居民此前参加的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与如今开展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有什么差别?对哪些人较为有利?主要有什么好处?


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一是缴存灵活。灵活缴存的缴存金额、频率均“灵活”,什么时候缴、缴多少,均由缴存人自行安排,原个人自愿缴存要按月连续缴存,且有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规定。二是缴存补贴。灵活缴存存储时间满一年的资金可享受0.5%-1% 的缴存补贴,原个人自愿缴存无补贴。


这样的设计更加适应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收入不太稳定的实际情况,能帮助其通过长期住房储蓄实现安居。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范围


Q:哪些人可以参加灵活缴存?


年满16周岁不满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及其雇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可申请参加灵活缴存。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Q:已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灵活缴存?


不可以。一个人只能维持一个正常缴存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开设缴存账户时,应未在全国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或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托管或注销。


Q:单位缴存职工失业、辞职等情况下能否参加灵活缴存?


可以。原有单位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托管或注销,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灵活缴存。


关于缴存的办理


Q: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哪些渠道办理缴存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通过天府市民云APP(后续还将开通成都公积金中心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缴存业务。具体来说,只需点开天府市民云APP,通过人脸识别完成缴存身份实名认证,在线签订《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完成信息确认后,即可办理灵活缴存。


请注意,以下情况需要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一是未能通过实名认证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士等,需通过服务窗口签订《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办理账户设立;二是缴存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婚姻状况4类关键信息变更,需通过中心服务窗口办理。


Q:缴款时间和金额有什么要求?


灵活缴存人可7×24小时发起缴款,不受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限制。灵活缴存人可结合自身收入或需要,确定缴存金额,没有缴存额度上下限的限制。缴存资金是以元为单位的整数资金。


关于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Q:灵活缴存的公积金如何计息、补贴?


灵活缴存的公积金从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为1.5%)。缴存人办理非专用性提取的,提取资金按活期利率计息(目前为0.35%),以前年度已结计的利息不再追溯调整。


缴存人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每笔资金存储时间满1年时,该笔资金即可获得缴存补贴权益。在缴存人发生公积金贷款时,或发生符合专用性销户提取时,由公积金中心按照每年公布的补贴标准将补贴权益转化成补贴金额兑付给缴存人。如果公积金贷款有共同借款人且也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共同借款人的补贴金额在贷款发放时一并兑付。每个缴存人可享受的税前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万元。


请注意!在参加灵活缴存前,已申请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在该笔公积金贷款结清前不可以享受缴存补贴权益!


Q:灵活就业缴存人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申请条件?


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且满足参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12个月、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等条件时,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Q: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是多少?


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将根据精细化“双挂钩”计算公式以及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人最高额度70万元,单缴存人最高额度40万元)、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缴存人还贷收入比、缴存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贷款公式为:灵活就业缴存人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


Q:什么是精细化“双挂钩”配贷机制?能不能举例说明可以贷多少款?


“双挂钩”简单来说,就是指缴存人的贷款额度将与每笔缴存资金的“时间贡献”和“资金贡献”精准双挂钩,缴的金额越多,存的时间越长,对应的可贷款金额就越多。


举个例子,假设缴存人2021年8月参加灵活就业缴存,缴存、提取情况如下表。2023年1月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



1.关于“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即当月可纳入额度计算的公积金)的认定


发生提取时,按照“后进先出”原则逐月进行抵扣。因该缴存人2022年11月提取2200元,则11月缴存的1500元被抵扣完后,再依序往前将9月缴存的500元抵扣完、在8月缴存的公积金中抵扣200元;所以该缴存人2022年8月、9月、10月、11月可纳入额度计算的公积金分别为400元、0元、0元、0元。


2.关于“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的认定


该缴存人2023年1月申请公积金贷款,则2023年1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1。依序往前倒推,2022年12月至2021年8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依次为2至18。


3.关于“存贷系数”及相对应的月份缴存资金可放大倍数


目前,存贷系数执行标准为0.9,相对应的月份缴存资金贷款额度可放大倍数分别为:



4.关于贷款额度


该缴存人在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期间,总共缴存了25100元、提取了2200元,在2023年1月申请贷款时的缴存余额是22900元。经加总计算得出贷款额度是284850元,因贷款额度最小取值为千元,因此该缴存人贷款额度为28.4万元。


同例,如果是该缴存人在2022年7月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2022年7月到2021年8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就分别是1到12。计算结果如下:该缴存人贷款额度为16.1万元。


每月贷款额度加总后,结果为161190元,因贷款额度最小取值为千元,因此该缴存人贷款额度为16.1万元。



Q:灵活就业缴存人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贷款利率是多少呢?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五年以上是3.25%);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目前五年以上是3.575%)。


Q:灵活就业缴存人可以申请组合贷款吗?


可以。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全部满足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由贷款银行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分别审批,其中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原则上应保持一致。组合贷款按资金来源分别执行相应的利率。组合贷款的担保应采取同一种担保方式,设定同一抵押物。


Q:夫妻都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又如何计算呢?


两人分别按公式计算贷款额度后,再加总,即为两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如两人分属灵活就业缴存人、单位缴存职工,则各自的贷款额度按相应的规则分别计算后,再加总,即为两人的贷款额度。


Q:从建制单位缴存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转为灵活就业缴存人的,如果在建制单位缴存期间缴存发生过中断,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又怎么计算呢?


从建制单位缴存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转为灵活就业缴存人的,即使在建制单位缴存期间缴存发生过中断,只要合并接续缴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就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按建制单位缴存和灵活缴存各自的贷款规则分别计算后加总,缴存人在建制单位缴存期间缴存的所有公积金都将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举个例子:王某原在甲单位缴存了两年的公积金,后因辞职无工作停缴了一年公积金,2020年11月找到工作后又在乙单位连续缴存公积金到2021年8月(连续缴存了10个月),王某2021年9月因辞职后选择自主创业,王某于2021年9月参加灵活缴存并缴存了一笔公积金,2021年10月王某准备买房,这时王某就具备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因为王某在乙单位连续缴存了10个月,停缴后马上接续参加灵活缴存,灵活缴存了2个月,合并接续缴存时间已达到12个月)。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计算贷款额度时,王某原在甲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和缴存时间都将一并纳入额度计算,这也充分体现了缴存贡献和贷款权益精准匹配的精神。


Q:既然原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可以转移到灵活缴存账户,那么如果现在要贷款,之前以个人身份缴存公积金的时间,算在12个月里吗?


只要原来的个人自愿缴存和灵活缴存是接续的,那么在合并缴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情况下,是可以一起算的。


关于资金提取


Q:灵活缴存人账户存储的资金可以提取吗?


可以。缴存人可申请办理专用性提取和非专用性提取业务,其中专用性提取业务是指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租住自住住房提取、满年龄提取、出国(境)定居提取、死亡提取。


Q:缴存人账户存储的资金什么时候能提取?


缴存人申请办理专用性或非专用性提取时,提取资金的存储时间均应达到12个月(含)以上,死亡提取除外。存储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例如2021年8月16日入账的缴存资金,应在2022年8月16日及以后方能提取。


关于德眉资贷款


Q:成都公积金中心制定了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三市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德眉资贷款”)的相关政策。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在德眉资三市购房,除了现有的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选项之外,也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德眉资的新建住房项目,在取得当地住建部门准予销售许可、以及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项目合作批复后,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项目合作。建立项目合作关系后,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可申请德眉资贷款。德眉资贷款目前暂不支持再交易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该种情况下,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所在地限额标准:德阳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眉山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40万元;资阳市双职工50万元、单职工35万元。


Q:在德眉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用户是否可以反过来也在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然后在成都购房呢?


根据成德眉资4城市公积金管委会的文件,德眉资的缴存职工在成都市购买住房,是可以向缴存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具体的贷款政策及受理条件,以缴存中心的规定为准。


附件:

  1. 关于印发《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来源: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