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缴费渠道有哪些?如何补缴往期社保费?


1、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缴费渠道有哪些?


2021年8月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我的南京”APP“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模块、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微信“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江苏税务”APP“社保缴费”模块、“江苏政务服务”APP“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模块等线上渠道进行养老保险选档缴费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通过线上渠道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需同步进行缴费,否则变更无效。(来源:南京税务)


2、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补缴往期社保费?


根据《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8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档次缴费;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全省统一规定的缴费档次内自主选择。


(1)已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可通过线上或经办银行柜面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停保期间职工医保费的,需向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核定应补缴金额后,再通过线上或经办银行柜面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职工医保费到账后,按《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5号)等相关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已申请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不可补缴往期失业保险费。


(3)由于此次系统切换导致的补缴。由于7月份缴费标准调整和业务停办时间提前导致部分缴费人未能正常缴费的,缴费人可在8月份切换至税务系统征收后,补缴7月份所属期的失业保险费。(来源:南京税务)


如有缴费相关问题,可拨打12366详询。



相关业务链接:

  1. “我的南京”APP客户端下载
  2.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缴费小程序)
  3. 江苏税务APP下载·社保缴费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1-08-14